法律问题
能之光:赣州新材料产业园剩余建筑及土地回购义务及其现金流、生产经营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08-05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2017年12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张发饶签署《项目投资合同》;2025年4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赣州能之光和张发饶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之补充合同三》,约定赣州能之光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除2021年已回购的车间五、车间六之外的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剩余建筑及土地分三年分块进行回购,计划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附属用房、西门门卫室回购,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车间一回购,2027年10月31日前完成剩余全部建筑及土地回购。注册稿披露回购短期内会对公司现金流和利润造成一定不利影响;车间四为生产用厂房,如未来无充足资金如期回购,可能给赣州能之光生产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