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诚丰新材:发行人申报前已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及直接持股方式实施股权激励,需要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资金来源、股权权属及控制权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04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江苏诚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诚丰新材
审核编号
87480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0页至第1-1-41页;第5-1-20页至第5-1-21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设立常州慧顺、常州悦杏作为员工持股平台;2019年9月设立常州慧顺并对中国台湾籍员工李易轩以直接持股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定价为5.52元/注册资本;2020年下半年设立常州悦杏并对中国台湾籍员工姚明良以直接持股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定价为8.00元/股本。股权激励实施后,因部分员工离职或自愿退出并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激励计划实施有所调整。报告期内,公司对沙庆、王晨旭实施激励,股权激励定价为10.00元/股本。激励对象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激励对象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