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宏远股份: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以及对赌、回购权、反稀释等特殊投资条款安排,涉及股权清晰性、公司是否作为对赌义务主体及是否影响本次发行上市。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07-18 · 注册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杨绪清曾因政策和法律原因将宏远有限795万元出资额登记在杨绪明名下,杨绪明未实际出资,仅为名义股东;2017年7月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解除代持关系。发行人与相关股东历史上曾存在特殊投资条款,除各相关股东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享有的回购权以及2018年12月26日起失效且不可恢复的反稀释条款外,公司及相关股东已于2021年12月30日终止对赌协议等特殊权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