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诚丰新材:发行人拥有并使用两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历史取得依据涉及地方性法规与当时上位法规定冲突的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6-04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两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位于郑陆镇河丰路30号、天宁区郑陆镇河丰路30号,用途为工业用地。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1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上述2项集体建设用地取得过程已履行审批程序,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办理权属登记,自2003年以来一直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工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