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诚丰新材:发行人部分自建厂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存在房产权属瑕疵及潜在拆迁、处罚或无法继续使用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6-04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发行人拥有位于郑陆镇河丰路30号、建设规模为8,914平方米的厂房,该等房屋建筑物系公司自行建造,因建于集体建设土地之上暂无法办理房产权属证书;发行人拥有位于郑陆镇横沟村委后马岸113号、建设规模为2,640平方米的厂房,该等房屋建筑物系原子公司常州永丰自行委托建造,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发行人吸收合并常州永丰后承继该房屋建筑物。上述两处房产主要用作公司仓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