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晶阳机电: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股权代持及挂牌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违规,并因此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5-07-11 · 终止
公开摘要
2017年3月晶阳机电成立时,程旭兵委托毛玉花代持晶阳有限股权,杨金海委托曹桂英代持晶阳有限股权,徐永根委托林红玉代持晶阳有限股权,均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相关代持后通过股权转让解除。2021年1月及5月,陈伟华代吴艳红、万林芳、陆尧、周洪发及高建刚合计持有公司62.5万股,占挂牌日总股本1.25%;2023年9月,陈伟华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方式还原至被代持人。徐永根还曾代童静持有上海银坤1.65%股权,并于2023年8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23年10月完成工商变更。因未在挂牌申请文件中披露相关股权代持事项,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徐永根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