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诚丰新材: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企业曾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构成潜在同业竞争,后通过业务主体收购和资产业务整合解决。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04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阮国桥的弟弟阮国斌控制的旷典新材料、旷典科技、江苏旷典、书通商贸曾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构成潜在同业竞争。2024年12月,公司收购阮国斌及其配偶韩俊方合计持有的苏州班固100%股权,收购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班固100%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签署日,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范围无交叉或重叠,亦不存在实际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