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诚丰新材: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用工,需要关注外包内容、派遣岗位性质、派遣比例及派遣单位资质。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6-06-04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江苏诚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诚丰新材
审核编号
87480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36页;第5-1-53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劳务外包,为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均为基础性、非核心工作,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或关键环节,劳务外包费用金额较小。报告期内,为保障生产稳定性,公司对部分临时性、辅助性或可替代性岗位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分别为19人、18人和24人,占各期末员工总数比例低于10%;劳务派遣员工主要从事物资搬运、产品包装等生产辅助活动,不属于公司核心或重要工序。公司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劳务派遣协议,相关劳务派遣公司均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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