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杰锋动力:发行人挂牌期间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被安徽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6-06-04 · 通过
公开摘要
挂牌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曾受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行政监管措施。2025年9月30日,安徽证监局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发行人及董事长FAN, LI(范礼)、财务负责人陶国荣、董事会秘书王静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发行人于2025年5月16日、2025年8月14日分别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涉及多个会计科目,其中2023年净利润两次调增合计26,869,742.99元,占首次披露金额的25.87%,相关信息披露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相关责任主体未勤勉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