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昂科技:发行人部分附属用房未取得权属证书,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未办理租赁备案,需关注资产权属、租赁效力及对生产经营和发行上市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5-05-30 · 终止

公司名称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东昂科技
审核编号
87406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36页至第1-1-137页;第5-1-1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有房产中厦门市集美区莲塘路98-100号门卫室建筑面积28.8平方米,因未履行报建手续,未取得相关产权证书;该房屋位于公司已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占公司全部房屋建筑物总面积比例为0.14%,为附属用房,并非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公司租赁房产中,东昂科技向王灿苹租赁厦门市集美区银亭街道集源路23号603室用于员工宿舍,租赁标的产权证号披露为未取得;东昂德国租赁德国Robert-Bosch-Straße 5, 74547 Untermünkheim用于子公司办公场所,租赁标的产权证号披露为未取得。法律意见书还披露发行人向王灿苹租赁房屋尚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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