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思锐光学:发行人挂牌期间因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未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收入确认准则、2022年年报有关数据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等事项,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及全国股转公司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同时报告期内“三会”运作存在部分问题,涉及挂牌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内控合规。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5-04-30 · 终止
公开摘要
2023年11月24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52号),因挂牌期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未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收入确认准则等问题,发行人、董事长李杰、董事会秘书林炳坤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2024年3月7日,发行人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26号),因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2022年年报有关数据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未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问题,发行人、董事长李杰、董事会秘书林炳坤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招股说明书进一步披露,公司2023年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存在未在募集资金专户集中支出而转入其他账户后再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支付给子公司后资金流转用于偿还银行流动贷款等不规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