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晶华光学: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对赌、回购、业绩补偿、反稀释、优先受让/转让等特殊投资权利安排,需关注该等安排是否已彻底终止、是否存在恢复效力、纠纷或潜在争议,以及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和本次发行上市。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03-07 · 终止

公司名称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晶华光学
审核编号
87423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9至1-1-41页;第5-1-13至5-1-14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09年、2011年、2020年及2022年,控股股东赫建或公司相关方曾与投资人签署包含业绩补偿、股份/股权回购、反稀释、优先受让/转让等内容的补充协议或协议。2009年、2011年相关安排自签署后未执行,并于2014年11月18日终止。2020年股权回购条款自签署后未执行,2023年10月17日相关各方签署终止协议,约定相关股权回购条款自始无效、不得恢复效力,各方确认不存在违约、争议或潜在争议。2022年相关回购条款分别于2023年8月8日、2023年10月25日签署终止协议,约定终止并自始无效、不得恢复效力。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