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建院股份:发行人申报前员工持股平台中融建历史上存在肖建军代部分激励对象持有合伙份额对应发行人股份的安排,涉及股权清晰及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5-03-04 · 中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6年5月12日建院股份向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员工发出授予股权激励通知,共54名激励对象希望认购激励股权,超出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上限,部分激励对象无法登记为合伙人,委托公司财务总监肖建军代持,并签署《苏州中融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份额转让及代持协议》。被代持人受让代持股权对价已足额支付至肖建军账户,资金来源为被代持人自有资金及实际控制人徐忠民赠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