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图南电子:挂牌期间因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事项被采取警示函、口头警示等监管措施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5-02-07 · 终止

公司名称
杭州图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图南电子
审核编号
839583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30页;第5-1-1-47页至第5-1-1-48页;第5-1-2-43页至第5-1-2-44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2021年7月8日,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全国股转公司对发行人、发行人董事长及时任财务负责人采取口头警示自律监管措施;2022年2月15日,因未及时披露辅导备案进展公告,全国股转公司对发行人、发行人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采取口头警示自律监管措施。2023年6月30日,因发行人曾以固定资产抵押担保获取银行贷款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浙江证监局对发行人、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3年7月6日,全国股转公司因同一抵押担保未及时披露等事项,对发行人、发行人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采取口头警示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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