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达新材: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控股股东集团内资金统一调配形成的关联方资金拆借,以及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5-01-17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控股股东中达集团对集团内企业资金统一调配安排而形成的关联方资金归集。2020年至2022年存在较大金额关联方资金拆出、拆入,截至2022年末关联方资金拆借已清理完毕。报告期内,公司还曾为中达货架、恒洋热电、中达建设、好仕莱、中达集团、亚威朗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披露金额合计37,883.87万元,均已解除或已说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