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盛股份: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人曾存在业绩承诺、补偿、回购、公司治理、反稀释等特殊投资条款,需关注是否已彻底解除、是否影响股权稳定及是否存在纠纷。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01-10 · 终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2015年8月苏州卓燝增资天盛有限时,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签订《投资协议》,约定业绩承诺及补偿、股权回购等对赌条款;2017年天盛股份增资时,发行人、毛平、朱鹏、宁波兴富及上海永强签署《增资协议》及《增资补充协议》,约定估值调整及补偿、股权回购等对赌条款。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其他股东签署的特殊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