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伟邦科技:实际控制人与南铝产投曾签署含股份回购、知情权、共售权、反稀释及优先清偿等内容的特殊投资条款,后签署终止协议并披露其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12-20 · 终止

公司名称
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伟邦科技
审核编号
87373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7页至第1-1-51页;第5-1-2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3年5月30日,实际控制人潘伟欣、萧海光与南铝产投签署《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保证和承诺、股东知情权及检查权、股份回购、股份共售权、反稀释权利及优先清偿权利等特殊条款。回购触发事项包括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受到证券监管行政处罚并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或被终止挂牌,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公司治理合规性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并受到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未按期披露年报或半年报导致终止挂牌、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未按约定时限申报或取得公开发行批复等。2023年11月7日,潘伟欣、萧海光与南铝产投签署终止协议,约定《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项下全部条款及关于股东特殊性权利条款自协议签署日起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视为自始无效;各方对相关协议的签署、执行、效力等事项不存在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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