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林泰新材:注册稿阶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历史代持及对赌特殊投资条款解除情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11-29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刘健,实际控制人为刘健和宋苹苹,控制权未发生变动。本次发行前刘健持股25.21%,本次发行后持股21.43%;刘健、宋苹苹、爱思达和无锡鎏泰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2019年12月30日股东会决议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解除,截至2020年2月21日历史上所有股权代持关系均已全部解除。发行人与股东之间曾存在对赌,2021年12月相关方签署协议确认新三板挂牌申报材料被受理之日起,对赌等特殊投资条款彻底终止,涉及公司的保证、承诺、义务和责任均彻底终止且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