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用友金融:报告期内发行人因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到三项税务行政处罚,罚款合计3,200元。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4-11-21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12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海五国税罚〔2017〕386号),因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罚款1,600元,公司于2018年1月2日缴纳罚款;2018年5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海五国税简罚〔2018〕11263号),因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罚款800元,公司于2018年5月3日缴纳罚款;2019年8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海四税简罚〔2019〕6015291号),因公司2018年4月26日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罚款800元,公司于2019年8月2日缴纳罚款。报告期内除上述合计3,200元行政处罚外,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