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科隆新材:发行人前身科隆研究所为挂靠集体所有制企业,需确认改制、解除挂靠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产权界定的效力与合规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4-11-12 · 注册
公开摘要
科隆研究所成立于1996年1月16日,由邹威文、邹威宁、王伟、王勇胜4名自然人出资设立并挂靠在科隆实业名下,形式上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科隆实业于2007年12月31日出具文件,同意科隆研究所脱离其公司;咸阳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5月3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11月26日分别出具产权界定批复,确认科隆研究所成立、解除集体企业挂靠关系及至今均无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