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格林司通: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通过全资子公司进行银行贷款周转的转贷行为。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10-25 · 终止

公司名称
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格林司通
审核编号
87386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40页至第1-1-143页、第1-1-71页至第1-1-7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以受托支付方式将款项打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的情况,因发行人与全资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部交易金额小于贷款金额,构成北交所发行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所称转贷行为。披露的转贷金额包括2020年通过格林司通科技转贷934.30万元、2022年通过纳纬科技转贷662.29万元;2023年相关受托支付因连续12个月交易金额基本一致或匹配,未认定为转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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