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宏天信业:发行人曾为朱蓓代持GFT股权并与GFT发生关联采购,且代持境外股权期间未办理发改委、商委及外汇管理部门相关登记、备案手续,需判断代持、还原及程序瑕疵是否影响发行上市。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9-27 · 终止

公司名称
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宏天信业
审核编号
83775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37页至第1-1-139页;第5-1-21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8月至2021年6月期间,宏天信业为朱蓓代持GFT股权。2018年8月,朱蓓将其持有GFT的35万股转让给宏天信业,由宏天信业代持,宏天信业未支付对价;2021年6月,宏天信业按朱蓓要求将其持有GFT的25万股转让给朱蓓、10万股转让给陈磊,公司与朱蓓解除代持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仅在2020年和2021年向GFT采购技术咨询服务,金额分别为110.98万元和351.82万元。法律意见书同时披露,宏天信业就代持GFT股权相关事项未办理发改委、商委及外汇管理部门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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