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成电光信:发行人历史上存在有限公司阶段股权代持及挂牌期间股份代持,需关注代持解除真实性、股权清晰性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8-07 · 注册

公司名称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成电光信
审核编号
831490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31-32页、第38-39页、第20页、第25页、第1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有限公司阶段,2011年5月邱昆曾为胡钢等9人代持160万元出资、对应20%股权;2014年1月通过股权转让并经工商核准解除。挂牌期间,付丽于2021年7月为刘兴利等9人代持48万股发行人股份,至2023年3月13日及2023年8月7日通过新三板交易平台等方式完成清理。公司披露挂牌期间相关主体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其中付丽、付美因股份代持事项被采取口头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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