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方瑞风:报告期内披露发行人曾存在股权代持并因代持还原事项更正实际控制人认定。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7-02 · 终止

公司名称
广州同方瑞风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同方瑞风
审核编号
83732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7页至第1-1-40页;第5-1-17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5年8月,周世强将其持有的同方有限20.9656%出资额转让给其兄弟周青,披露称该次转让并非真实转让,周青系代周世强持有股份且未实际支付股权价款,双方基于亲属关系和信任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相关代持股份通过股转系统交易还原及周世强赠送周青少量股份等方式解除,合计涉及7,417,169股,披露称截至2018年10月31日代持已彻底解除。基于股权代持事项还原完毕,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更正公告,将实际控制人自2015年8月更正为侯东明、周世强和王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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