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方瑞风:发行人无偿使用同方股份授权的“清华同方”“同方”商标,许可期限至2025年7月10日,存在许可合同未能续期的披露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07-02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与同方股份于2015年7月10日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方股份许可发行人无偿使用注册号为6160769、1718337和1173356号的商标,许可使用期限为201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0日,许可使用商品包括组合式空调机组、风冷压缩冷凝机组、手术室用空调机组、医用精密空调机组、双冷源新风机组、双冷源温湿分控型空调机组、干式风机盘管机组、数字化风机输配单元、数字化新风机组和自动控制柜等。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披露,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到期后未能完成续期,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