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文峰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未按当时有效章程提前3日通知且会议记录未说明豁免通知时限,涉及董事会召集程序瑕疵及决议可撤销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6-06-10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淮南文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文峰光电
审核编号
87433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13页至第1-1-116页;第5-1-29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股份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未根据当时有效《公司章程》提前3日通知,且未在会议记录上对豁免通知时限作出说明。该次会议系因换届选举而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议案经全体董事全票通过,决议未被申请撤销,全体股东确认对三会召开程序和内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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