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瑞升:发行人部分租赁土地和承租房屋存在程序瑕疵,包括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备案未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办理等,需关注租赁合同效力、行政处罚风险及对持续经营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05-07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租赁使用8宗主要土地,其中安徽瑞冉、武陟新奥及沁阳新奥租赁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宣城安瑞升租赁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其余为出让性质国有建设用地。安徽瑞冉潜山北路加气站租赁3,333.33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未办理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备案程序;武陟新奥及沁阳新奥租赁集体建设用地合计112.24亩,已履行村委会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乡镇级人民政府同意等手续,但尚需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发行人及子公司承租的生产经营性房屋均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