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腾茂科技: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00%,部分专利为合作或受让取得,需关注核心技术、专利及合作研发成果权属、收益分成、权利限制以及核心技术人员保密和竞业限制合规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4-04-18 · 终止

公司名称
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腾茂科技
审核编号
87378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6页至第1-1-90页、第1-1-95页至第1-1-97页、第5-1-25页至第5-1-26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专利13项,其中5项为发明专利、8项为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催化裂化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为腾茂科技与北京化工大学共同所有,另有两项发明专利为继受取得。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100%。公司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合作研发约定,合作后共同申报科研课题、开展合作研究取得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共享,相关技术成果或产品向第三方出售、转让、许可使用须经双方同意;与山东理工大学合作约定,协议期内新知识产权归项目开发方所有,如为合作开发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分享比例。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违反与第三方竞业限制约定或保密协议的情况,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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