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芭薇股份:两处租赁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部分租赁合同备案瑕疵以及自有不动产抵押是否影响发行人主要经营场所、权属稳定和持续经营。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3-11 · 注册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向刘敏仪租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巴江东路2号房产约6,778.6平方米,用作仓库/员工宿舍;向梁浩伦租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新贝路10号房产12,862平方米及通道、空地2,613.6平方米,用作仓库;上述租赁房产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权属不存在纠纷,使用不存在障碍,报告期内未因租赁使用受到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两处瑕疵租赁房产主要用于仓库及员工宿舍,非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占总经营用房面积合计27.75%,周边替代房源较多。发行人及子公司另存在以自有不动产为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提款金额合计约14,795.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