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鸿辉光通:发行人及子公司需取得或办理与生产经营相匹配的排污许可、固定污染源登记等环保手续,并持续符合环保、安全生产监管要求。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02-05 · 终止

公司名称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鸿辉光通
审核编号
83206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0页至第1-1-102页、第5-1-31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上海鸿辉、扬州金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上海亿研、上海研矽、广汉分公司、江西鸿辉、鸿辉光联、东莞鸿辉因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等原因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但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浙江鸿辉、上海鸿秩、香港鸿辉未实际从事生产或贸易业务,无需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污染物排放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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