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曦达:发行人与智慧媒体的大额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受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监管措施。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4-02-02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与智慧媒体交易金额分别为1,410.27万元、25,132.19万元、57,486.45万元。公司副总经理陈京华弟弟陈明因持股等原因控制智慧媒体,智慧媒体为公司关联方,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就与智慧媒体的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也未在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及李波、李建一、党慧、陈京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