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宇星股份:公司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及还原事项,需关注股权权属清晰性、代持解除的真实性及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1-24 · 提交注册

公司名称
宇星紧固件(嘉兴)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宇星股份
审核编号
873688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34页;第5-1-23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宇星螺帽设立时实际股东为沈家华及李金秀,沈华作为沈家华弟弟代沈家华持股,李金明作为李金秀弟弟代李金秀持股。沈家华与沈华、李金秀与李金明分别于2019年1月5日签署《解除委托持股协议》,解除委托持股关系,并分别由沈家华、李金秀直接持有宇星螺帽股权。披露称上述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代持关系已全部解除,相关主体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亦不会提出与委托持股相关的违约、侵权、不当得利或其他请求;除上述已解除的代持关系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代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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