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森罗股份: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历史或现有投资方曾存在业绩承诺、回购权、共同出售权、董事委派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需关注其解除彻底性及对控制权、股权权属清晰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1-22 · 终止

公司名称
天津森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森罗股份
审核编号
87075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37页至第1-1-41页;法律意见书第5-1-28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天津燕山、中泰华信、天津桂诚、杭州嘉富、湖州贵全、湖州睿德、刘群、嘉兴沿海等股东或历史股东曾存在特殊权利安排,内容包括业绩承诺、现金或股权补偿、股权回购或收购权、提前回购、董事委派、实际控制人变更条件下共同出售权等。2023年4月14日,郭晓光、刘秀红分别与杭州嘉富、湖州贵全、湖州睿德、刘群和嘉兴沿海签署补充协议或解除协议,确认股东特殊权利不可撤销地彻底解除并自始无效;天津燕山、中泰华信和天津桂诚已不再持股并分别出具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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