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康亚药业: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认定由何仲彤、张天虹增加为何仲彤、张天虹、何仲贵,涉及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及实际控制人认定口径。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1-16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元康投资,未发生变动。发行人自挂牌至2021年3月23日实际控制人为何仲彤、张天虹;自2021年3月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为何仲彤、张天虹、何仲贵。2020年6月公司聘任何仲贵为首席制剂科学家,2021年3月23日2020年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何仲贵以苏州裕泰22.53%股权认购公司1,117,021股股份并直接持有公司1.7383%的股份。招股说明书还披露,截至签署日,何仲彤、张天虹、何仲贵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48.52%的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