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康亚药业: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认定由何仲彤、张天虹增加为何仲彤、张天虹、何仲贵,涉及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及实际控制人认定口径。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1-16 · 终止

公司名称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康亚药业
审核编号
87232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2页至第1-1-36页、第5-1-21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元康投资,未发生变动。发行人自挂牌至2021年3月23日实际控制人为何仲彤、张天虹;自2021年3月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为何仲彤、张天虹、何仲贵。2020年6月公司聘任何仲贵为首席制剂科学家,2021年3月23日2020年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何仲贵以苏州裕泰22.53%股权认购公司1,117,021股股份并直接持有公司1.7383%的股份。招股说明书还披露,截至签署日,何仲彤、张天虹、何仲贵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48.52%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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