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康亚药业: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允性及资金占用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1-16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包括关联采购、关联委托开发、关联租赁、关联担保及关联方资金拆借等。关联担保方面,发行人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关联方为何仲彤、赵萍、何仲贵、邱诗等为发行人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部分已履行完毕、部分尚未履行完毕。关联方资金拆借方面,发行人向何仲贵拆入20万元,期限为2020年9月8日至2021年1月11日,已归还;向兴德通拆入20万元,期限为2019年9月10日至2021年1月7日,已归还;向关联方拆出资金为无。招股说明书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