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康亚药业:发行人报告期内因税收违法行为受到1万元税务行政处罚,涉及是否构成重大税收违法及发行上市实质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4-01-16 · 终止

公司名称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康亚药业
审核编号
87232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05页、第5-1-38页至第5-1-39页、第5-1-49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0年4月21日,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税稽罚[2020]12号),因发行人员工报销的房屋租赁发票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对发行人处以10,000元罚款。法律意见书披露的违法行为表述为发行人存在将资金支付给业务员个人,缺乏业务员个人支付给相关业务单位关联证据的税收违法行为,并据此被处以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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