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云星宇: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少量单独承接交通安全设施业务,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北京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及承诺履行情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3-12-26 · 注册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及法律意见书披露,报告期内,除北京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外,公司与控股股东首发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工程公司主要从事交通安全设施领域和环保工程施工,报告期内公司曾少量单独承接交通安全设施业务,该部分业务与工程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公司是首发集团体系内唯一一家拥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首发集团内其他企业不具备公路机电工程专业资质,无法从事智慧交通系统集成类业务。2020年、2021年,不考虑机电工程与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联合发包项目,公司单独承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收入金额分别为9,969.18万元、3,879.8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04%、1.41%;毛利金额分别为245.54万元、393.4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88%、2.90%;2022年以来,公司未新承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