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亿维股份: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自然人发起人及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存在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情形。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12-21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亿维股份
审核编号
83626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5-1-14页至第5-1-17页;第1-1-70页至第1-1-71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的全体自然人发起人及亿维创投的全体合伙人在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存在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不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东暂时未缴纳公司整体变更所涉个人所得税,相关个人及公司未因此受到主管税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起人股东承诺如税务机关要求公司股份制改造时的自然人股东补缴个人所得税,将以个人自有资金履行纳税义务;如税务主管部门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滞纳金和罚款,承诺人将依法、足额、及时履行相应纳税义务,如公司因此受到处罚或遭受经济损失,将及时全额补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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