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瑞电子: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由鲁兵红代持的情形,代持行为违反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并涉及代持股份向高汉基金转让及相关补充协议安排,需关注股份权属清晰性、信息披露规范性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12-20 · 终止
公开摘要
2017年9月,金波和何斌为未来转让股份方便,向鲁兵红转让小部分股票,形成股权代持;截至2017年9月30日,鲁兵红代金波持有2,900,000股、代何斌持有2,000,000股,合计4,900,000股。代持还原前,鲁兵红陆续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减持所代持股票,截至2023年4月20日仍代持4,176,649股,其中代金波2,526,996股、代何斌1,649,653股。2019年8月22日,鲁兵红与高汉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高汉基金转让4,200,000股、总价2,000万元;同日高汉基金与鲁兵红、金波及何斌签署补充协议,就发展目标、企业估值、股权回购和收购等内容进行了约定,但因当时高汉基金尚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无法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股份转让事宜被搁置。2023年4月21日,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一),将转让标的调整为2,100,840股、总价1,000万元,并通过大宗交易向高汉基金转让。2023年4月27日,金波、何斌及鲁兵红签署《股份代持还原协议》,鲁兵红于2023年4月27日及2023年5月5日将剩余代持股份还原给金波、何斌。截至2023年5月5日,鲁兵红与金波、何斌之间所有股权代持关系已全部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