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泰美林: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中信证券、业达才晟签署的特殊投资条款是否涉及发行人承担回购或补偿义务、是否影响控制权稳定及本次发行上市。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12-19 · 终止

公司名称
烟台金泰美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金泰美林
审核编号
83819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4页至第1-1-38页;第5-1-23页至第5-1-25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不存在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2022年12月16日,实际控制人李平与中信证券签署做市库存股票转售协议,约定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等重大违法违规、股票交易方式变更、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未按期提交公开发行申报材料、未按期取得公开发行批复、监管政策变化等情形下,中信证券有权要求李平受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挂牌公司股份。2022年12月16日,李平、金浩军与业达才晟签署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未完成2022年至2024年净利润合计目标、未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合格公开发行上市、放弃上市、出现重大诚信问题、有效资产因抵押权行使导致所有权丧失或存在潜在风险、实际控制权变动等情形下,业达才晟可要求李平、金浩军回购其投资股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