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南京试剂: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新实际控制人由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唐群松四名一致行动人组成,需关注控制权转移时点、最近24个月实际控制人稳定性及共同控制安排有效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11-23 · 终止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唐群松4人于2020年9月7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发行人38.22%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法律意见书披露,自2020年11月24日起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唐群松为南京试剂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发生变化;该4人主持并制定公司战略,主导公司各项决策及规划,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吴仁荣担任,能够对发行人实际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