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牦牛控股: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重要子公司少数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采购、销售、租赁、担保、股权收购及历史资金拆借,涉及关联交易公允性、决策程序、同业竞争及资金占用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11-21 · 终止

公司名称
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牦牛控股
审核编号
87364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29页至第1-1-139页;第5-1-21页至第5-1-23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包括汉麻生物、武汉汉麻、汉麻工业、美宜纺织品等。公司认为武汉汉麻与发行人细分子行业、设备、技术工艺、产品用途及市场范围存在差异,不构成同业竞争;美宜纺织品原主营业务为粘合衬生产与销售,已停业并正在办理注销。报告期内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82%、4.67%、8.06%;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8.32%、42.05%、32.53%,其中主要为向日本旭化成及其子公司采购铜氨丝纤维及相关服务。公司披露关联方资金拆借均发生于报告期前,且已于2020年全部归还,公司自2020年起已规范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后续未再发生。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益输送、资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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