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太重向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与客户、供应商结算货款时存在票据找零的不规范行为。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客户、供应商及业务真实性 · 2023-11-01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在客户背书转让给公司的票据面额超过应结算金额时,存在以票据或货币资金向客户找零的行为;在背书转让给供应商的票据面额超过应结算金额时,存在收取供应商找零票据或货币资金的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月至2月均存在不同金额的票据或货币资金找零情形。
法律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客户、供应商及业务真实性 · 2023-11-01 · 终止
发行人在客户背书转让给公司的票据面额超过应结算金额时,存在以票据或货币资金向客户找零的行为;在背书转让给供应商的票据面额超过应结算金额时,存在收取供应商找零票据或货币资金的行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月至2月均存在不同金额的票据或货币资金找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