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思亿欧: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承租房屋存在未办理租赁备案、出租人未提供有权出租证明、未提供或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明、证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等租赁及不动产使用权瑕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9-28 · 终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共使用11项租赁房屋,无自有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第3、6、8、9、10项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10、11项租赁房屋出租人未提供有权出租证明;除第3、7、8、11项租赁房屋已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外,其余租赁房屋未取得或未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其中第1、2、5项主要经营场所系建设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之上房屋,第4、6项为拆迁安置房,第9、10项出租人未提供产权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许可文件;第3项租赁房屋证载用途为办公用房但实际用作员工宿舍,第7、11项证载用途为住宅但实际用作办公,第8项证载用途为厂房但实际用作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