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虹越花卉:发行人及子公司租赁土地中涉及32.87亩基本农田,并用于花卉种子种苗培育、研究试验及生产展示。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3-09-27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农用地有园地、设施农用地和基本农田等,根据最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上述租赁土地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32.87亩。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使用土地位于海宁市长安镇花卉主导产业示范区,用于园艺花卉生产、花卉种子种苗培育、研究试验及生产展示。海宁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海宁市农业农村局、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出具《农用地确认函》,确认基本农田面积及土地使用稳定性,并要求划入基本农田地块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