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阿泰可: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背书转让融资行为,不符合《票据法》第十条关于票据取得应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要求。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财务内控、票据转贷及第三方回款 · 2023-08-29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实际销售商品取得客户开具或背书转让的票据后,将部分票据背书转让给第三方,再由第三方按票据金额扣除融资费用后转回给发行人。该等票据为发行人在日常交易中合法取得,前手票据均存在真实交易背景;背书转让后相关资金及时汇入发行人账户,用于采购等日常经营业务,不存在票据背书转让融资资金流入其他第三方的情形。除披露的票据背书转让融资外,发行人报告期内签发、背书的票据均具真实商业交易背景,客户向公司出具、背书的票据也均具有真实商品交易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