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佳宏新材:佳宏有限设立时股东出资存在因年代久远无法提供股东本人实际出资证明并在其后补充出资的情形,同时存在不同经济性质主体同时使用“芜湖市电线电缆厂”名称、并行存续的历史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6-05-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佳宏有限由徐忠庭、汪建军于2002年2月9日出资设立;设立时股东出资存在因年代久远无法提供由股东本人实际出资的相关证明资料并在其后予以补充出资之情形,并存在不同经济性质企业主体同时使用芜湖市电线电缆厂名称、并行存续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