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宏裕包材:发行人曾因未按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单位利用而收到责令改正文件,需核查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是否影响发行上市。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7-24 · 注册

公司名称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宏裕包材
审核编号
83717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64页;第54页至第55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0年1月9日发行人收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因存在未按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及将危废废油墨桶、废胶水桶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法律意见书披露,该责令改正文件文号为“夷环法改[2020]005号”,出具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2021年4月1日,夷陵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出具整改情况报告,确认上述问题已整改到位。2022年7月13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自2019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日能够遵守环保法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未受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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