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睿高股份:发行人2019年存在通过供应商取得银行贷款的转贷行为,涉及财务内控规范性及贷款合规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3-06-30 · 终止
公开摘要
2019年,发行人采用受托支付方式获得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银行将借款资金先支付给山东昶盛阻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顶鸿科技有限公司、吴江市嘉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受托支付对象,然后由上述公司转回。公司发生转贷金额978.62万元,差额21.38万元为向吴江市嘉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的实际货款。相关资金均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已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与贷款银行之间无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