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睿高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提前解锁确认激励对象合伙份额,涉及股权结构清晰及激励安排合法合规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06-30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为提升凝聚力、增强竞争力并促进持续发展,制定《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并于2019年6月12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告。股份来源为持股平台湖州天睿所持公司股份,激励对象通过持有持股平台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激励价格为4元/股,锁定期为授予日起36个月。后为确保公司股权明晰,在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并与激励对象沟通后,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关于解锁及修订等规定,提前解锁持股平台湖州天睿各激励对象间接持有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并确认各激励对象合伙份额;上述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不存在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重大事项。